根据有关规定,需要编报水土保持保持方案的应是生产建设项目,是否属于生产建设项目应根据其在发展改革部门或其他部门的立项(即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来确定,根据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有关规定,项目如果地处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并在发展改革或者其他部门立项(实行审批制、核准制或者备案制管理),应当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有4个特点:一是其科学性,涉及多学科,如土壤、地质、林业、农业、水利、法律等。二是其地域性,由于各地自然条件的差异和当地经济水平、土地利用、社会状况及水土流失现状的不同,需要采取不同的手段。三是其综合性,涉及财政、计划、huan保、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交通、建设、经贸、司法、公安等诸多部门,需要通过大量的协调工作,争取各部门的支持,才能搞好水土保持工作。四是其群众性,必须依靠广大群众,动员千家万户治理千沟万壑。主要措施包括: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蓄水保土耕作措施。
开发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不可避免的会进行土石方挖、填作业,造成原地貌、植被一定幅度的人为扰动和破坏.在南方这种降雨量大、暴雨较多的地区,如不重视建设期间的水土流失防护问题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将引发较严重的人为因素水土流失。因此,非常有必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在对主体工程进行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根据“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防治方针和“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防治思路。设计各种工程、植物、临时和综合防护措施,减轻或fang止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严重水土流失, 维护或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