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安全防范和环境质量自动站运行保障监管等重点工作视频会议。会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就“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做安排部署。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行动为期1个月,瞄准6大行业的7方面问题,建立“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清单。
此次“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期1个月,分两个阶段进行。梳理排查阶段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地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全面整治阶段从2021年7月1日至7月15日。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科学施治的原则,制定完善“一企一策”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值得注意的是,7月15日后全省各地还将根据排查整治情况,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严防非法恢复生产、死灰复燃。
此次专项排查的“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排污超标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业企业。
刘华太介绍,本次排查工作的重点,是食品加工、饮料酿造、涉危涉重、家具生产、资源开发、其他风险隐患突出行业等6大行业。
四川省“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针对六大行业,将主要排查整治防范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生态环境法规标准执行情况、环保手续办理情况、群众信访举报情况、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以及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等其他情况,共7个方面的问题。
四川省生态环保督察办将自8月起,每月15日前调度上月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州)需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叶燕 王培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