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市教委发布关于做好校园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配置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21年底前各级各类学校需至少配置一台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是一种便携式的医疗设备,它可以诊断特定的心律失常,并且给予电击除颤,是可被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用于抢救心脏骤停患者的医疗设备。在心跳骤停时,只有在最佳抢救时间的“黄金4分钟”内,利用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对患者进行除颤和心肺复苏,是最有效制止猝死的办法。
为落实《关于加强本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急救设施设备配置,助力健康北京建设,市教委昨日发布关于做好校园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配置工作的通知,对各级各类学校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仪器的购置、安装的数量、仪器使用培训、完成时限等。
通知明确,各级各类学校要购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要求的自动体外除颤仪(AED),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购置费用普通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自行解决,中小学校由各区教委协调解决。
根据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选择安装数量,要考虑到学生的密度、活动强度以及适当的距离进行安装。每个学校至少配置一台。在明显位置张贴AED位置导向图,强化AED现场管理及宣传工作。
通知还提到,安装仪器的同时,要组织一定数量的相关人员进行仪器使用的培训。在此基础上,可依托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在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时进一步加强仪器使用的培训,确保急救人员科学有效掌握急救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