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天津市成为继北京之后第二批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之一,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
据了解,天津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将聚焦数字、金融、物流、贸易、信息服务、医疗健康、教育等领域,通过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提升天津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整体发展水平。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细化分解创新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推动该项工作在天津市扎实有序开展。
根据批复要求,新一批试点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大胆实践,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开展差异化探索,在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方面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服务业的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将按照职责分工,支持四省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
此次试点的获批将为天津带来哪些变化?“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就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试点工作既是国家赋予天津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推进天津市全方位对外开放、服务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事关天津长远发展,意义重大。”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有助于为天津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通过扩大开放,引入国际高端服务供给,有效带动天津市服务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助于加快形成特色鲜明、多点支撑的服务业开放空间格局;有助于和天津自贸试验区创新政策叠加,推动形成“引进来”和“走出去”双向互济的全方位开放格局;有助于天津市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实行更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化政策,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记者 马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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