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安7月16日电(记者吴超)7月16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葛迪通报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工作情况,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发布《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宏德发布9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彤主持发布会。
2018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着力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秦岭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21件349人,起诉456件688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122件。受理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民事行政案件278件,提出检察建议237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35件。摸排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791件,立案2675件,提出检察建议2542件,起诉141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公益诉讼系列案、略阳县检察院督促整治秦岭尾矿库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转发。
葛迪副检察长表示,陕西省检察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进涉秦岭生态环境检察监督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组建涉秦岭生态环境案件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检察技术人员+法警”专业办案团队,为办案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全面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污染秦岭生态环境的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处理相关民事、行政纠纷,扎实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三是加强与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特别是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证据收集、案件会商等制度,推进协同保护。四是加强公众参与力度,鼓励公众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举报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邀请公众参与重大案件公开听证。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和公益组织的协作,建立生态修复基地、碳汇教育基地,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入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发布会上,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宏德发布9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