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驶在道路上的车辆相遇时,其车头灯(大灯)的强光会导致驾驶员的车头灯眩目,从而导致驾驶员视觉信息质量显着下降。 造成视觉功能受损和心理不适,使驾驶员感到紧张和疲劳,是诱发交通事故的潜在因素。为解决高等级公路上汽车大灯的眩光问题,设置防眩设施是一种经济可行的方法。 防眩设施是指防止夜间行车被迎面而来的车辆前灯眩目的人工结构。防眩设施包括板条甘肃防眩板、扇形防眩板、防眩网、防眩棚等。原则上,在中央分隔板上植树不是防眩设施,但除了美化道路的功能外,植树还起到防眩的作用,所以植树也可以作为防眩的一种眩光设施。
当青海防眩板与中央分隔板上的护栏结合设置时,结构处理有两种方法。结构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护栏顶部的预埋件竖立在混凝土护栏上,由混凝土顶部的预埋件实现,一般采用焊接方式。 2、青海防眩板与波纹梁护栏设置在一起。分体式护栏的柱子上可以加横梁(槽钢)。防眩板可以固定在槽钢上,也可以固定在组合护栏柱上。可以通过连接件架设在护栏上,也可以通过单独架设立柱嵌入中央分隔件中。
陕西防眩板的结构设计要素包括:遮光角、防眩高度、防眩板宽度、防眩板间距。其中,遮光角度和防眩光高度最为重要。由于防眩板的宽度,汽车大灯的眩光被部分阻挡,因此遮光角度是设计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防眩设施的高度直接关系到驾驶员的视线高度和大灯的高度。在道路线形设计中,我国采用的驾驶员视线高度标准值为1.2m。据调查,我国机动车驾驶者的建议视线高度为1.3m(轿车),公交车2.2m,货车2.0m。汽车大灯的建议高度为小型车0.8m,大型车1.0m。防眩板之间的距离一般为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