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的范围是什么?农田水利建设、市政环境整治工程、田间土地整治、荒山绿化、土地复垦等项目需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吗?有没有政策法规支撑?,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有关规定,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至少一名专家签署是否同意意见,对您提到的专家主审专业或兼项专业没有具体要求。
土保持方案问题,以下内容通过搜集整理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相关问题答复,精选出比较有代表性的几条,包括报告用不用编,报告书还是报告表,审批制还是承诺制,开发区内项目怎么编等等,根据水土保持法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您提到的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草原(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湿地保护、林地保护、人工造林及防护林工程等植树造林项目,不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但应当在项目实施中,减少地表扰动范围,落实表土保护、拦挡、截排水、临时防护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开发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不可避免的会进行土石方挖、填作业,造成原地貌、植被一定幅度的人为扰动和破坏.在南方这种降雨量大、暴雨较多的地区,如不重视建设期间的水土流失防护问题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将引发较严重的人为因素水土流失。因此,非常有必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在对主体工程进行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根据“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防治方针和“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防治思路。设计各种工程、植物、临时和综合防护措施,减轻或fang止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严重水土流失, 维护或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