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企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记账。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年报、年底汇算清缴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对企业来说既给企业节约了成本,又给企业一个安全的财务保障。一个单位是否选择“记账”取决于该单位是否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条件,这应该由各单位根据自身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一般而言,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程度、经营管理的要求等,是决定单位是否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主要因素。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专职会计人员,应该由单位自行决定,但建账则是强制性的要求,是否建账的最终核定权归行政主管机关。
记账的好处: 1、比企业自营财务这方面更节约成本,节约更多的时间 2、会计工作延续性更好 的出发点就是为了企业解决财务、税务等方面的问题,他们都有一个专业的团队为客户服务,即使出现了什么人员变动也不会影响到服务中断,可以有效地避免因为企业内部人员的流动而造成工作交接失误的情况。 3、可以确保工作高效的完成 的每一个会计工作人员都熟悉各项财务计算方式,并且涉及的方面都比较宽广,对于各项报税的事务都比较清晰明了,相比于企业自己组建的团队更能高效的完成各项财务相关的事务。
关于记账管理办法和规则 记账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新的记账许可证书,并同时交回原记账许可证书。 记账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迁出地审批机关应当及时将记账机构的相关信息及材料移交迁入地审批机关。 第九条 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记账价格,分支机构应当及时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分支机构名称、主管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企业记账,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