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地下工程建设的大量推广,越来越多的城市地下管道工程需穿越坚硬地层,面临小断面坚硬岩层掘进的问题。而城市地下管道工程往往位于人口、建构筑物密集区域,采用常规爆破破岩掘进时,爆炸产生的振动和噪声会对周围人居和建构筑物造成较大影响,且由于城市地下管道工程小断面面积较小,爆破破岩的方式不利于断面控制,导致了爆破破岩在城市地下工程中受到较大限制 。因此,在上述特殊地质和施工环境下,常采用非爆破破岩掘进施工技术。
但是,由于本工程管道掘进施工中,存在浸水严重的施工段,而常用静态破碎剂具有遇水失效的特性,如应用于浸水严重的岩层,破碎剂很难发挥膨胀分裂效果甚至失效。针对这一问题,可以通过改良破碎剂或者寻求替代的方法解决,但改良破碎剂需大量试验验证,时间长且价格贵 。因此,在分析非爆破掘进方法适应性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施工中三个有水施工段的施工需求,选择以劈裂来代替静态破碎法来进行破岩施工。破裂法与静态破碎法相比,除具有无污染、无震动等优点外,还具有适应性广、掘进速度快等优点。
(3)岩体情况。断面内岩体的破碎情况直接取决于钻孔深度的设计。当岩体情况较为完整、无明显裂缝时,每一循环掘进的进尺一般不超过1 m,钻孔深度应为掘进进尺H的1.05倍,即1.05H;为防止岩石掘进后上部岩体(土体)的坍塌,当断面破碎情况较为严重,存在网状裂缝或明显长裂缝时,应缩短每一循环进尺;若掘进中遇孤立的岩石时,钻孔深度为目标破碎体的80%~90%;每掘进一段后续管道跟进顶入,确保掘进面安全性和稳定性。 在试验段进行破岩掘进时发现,当确定掘进进尺H时,其钻孔深度设计为掘进进尺H的1.05倍,即1.05H最为合适。若小于1.05H,会造成破碎不不彻底,导致顶管顶进达不到设计深度;若大于1.05H,则会造成破碎剂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