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问:条例为什么规定应当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并留存保安服务合同?条例规定对保安服务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目的在于避免为走私、 ** 、抢劫、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安服务,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通过对保安服务对象和提供服务的内容、服务方式、合同内容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可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有利于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保安服务活动往往涉及客户单位的安全,有的保安服务合同也涉及到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和重大社会利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时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发现,因此留存保安服务合同对于确保和客户单位的合法权益,分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安全及重大社会利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保安服务许可证 4、问:为什么跨省级行政区域提供保安服务要向服务所在地机关备案?条例规定跨省级行政区域提供保安服务需要进行备案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机关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在省内的服务活动都可以得到有效监管,但是一旦跨省提供保安服务,服务所在地的省市两级机关因为不掌握有关情况而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因此,应将有关情况向服务所在地机关备案,便于机关对其服务活动进行监管。二是仅规定备案而没有规定由机关批准主要是为了打破保安服务市场的地区封锁和地区垄断,鼓励跨省开展业务,引导依法开展良性竞争,防止服务所在地机关因地区利益外省拓展业务而不予批准的现象发生
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需要以下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拟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等不良记录; (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符合以上条件后还需要走一些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