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合格的电子级气瓶必须有永久的原制造日期钢印,严禁检验单位将报废气瓶翻新后退回充装环节。各地如发现此类翻新报废气瓶,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拆解报废,并对翻新报废气瓶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消除不安全隐患。也就是说,钢制气瓶的正常使用寿命为15年,使用寿命不足15年的气瓶应每4年检测一次;超过服务年限的,要强制退休。
高纯气瓶的安全使用: 防止钢质气瓶被加热。使用中的气瓶不应暴露在烈日下,远离火源和高温区,且不小于10m;远离明火;不要用高压蒸汽直接吹空气瓶;禁止用热水解冻和明火烘烤,禁止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加热气瓶。 气瓶垂直放置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倾倒;开启阀门时,要缓慢开启,防止附件快速增压产生高温;对于可燃气体的气瓶,不应使用钢制工具敲击气瓶,以防产生火花;氧气瓶的阀门及其附件不得沾有油脂,手或手套沾有油脂后不得操作氧气瓶。
加强气瓶的维护。铝合金气瓶外壁的漆层不仅可以防腐,也是识别的标志,可以防止误用和混用。要保持漆面完整,标志清晰。瓶内混水会加速钢瓶内壁的腐蚀,所以灌装前必须将钢瓶烘干。气瓶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改变充装气体品种或者擅自改变气瓶颜色标志。 如确需更换,应提出申请,由气瓶检验单位负责修改气瓶。负责改装的单位应当根据气瓶的钢印标志和安全状况,确定气瓶是否适合改装的气体。改装时,应对气瓶内部进行彻底清洁、检查,并加盖检验标志,更换相应的附件,更换改装气体的文字、色环和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