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附加资质的新规定。
1、新资质标准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建筑资质的施工企业可增加三个资质系列,即总建筑合同、合同和建筑劳务资质,数量不限。
2、已取得本行业综合工程设计资质和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资质的施工企业,可直接申请相应的甲级建筑总承包资质,其他工程设计企业应按申请资质的要求申请建筑资质。
二、关于资质记录。
对于一些建筑企业经营的行业和属于敏感行业的企业,处理的资质数据需要一式多份存档。
三、取消资质。
对于新的资质标准,原资质标准中取消的土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水上交通控制、无损检测、体育设施等八项工程承包资质,在相应项目的承包过程中不再需要。但是,建筑总承包企业在分包工程时,应当将工程分包给具有一定技术实力,以及管理能力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建筑企业。
四、新资质标准中企业关键人员注释。
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4类人员。
五、关于企业资产。
建筑企业的净资产是根据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指标进行评估的。建筑业企业的次申请可以以工商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注册资本为依据,对申请多项资质的建筑企业,其净资产不进行累计计算,按照申请资质的高标准值和企业已拥有的标准值进行评估,企业必须注意的一点是:厂房可以是企业拥有或租赁的厂房。
关于是建筑工程资质的五个原则性问题如上所述,希望能够给很多新办资质的企业解决一些困惑。企业无论是选择自主办理还是代办资质,都需要对这些基本原则有所了解。资质办理并不是小事,关系到企业今后的发展,而且资质办理的难度较高,稍有不慎可能会造成企业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