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保护修复过程会有很多人参与,就算已经确定了修复的材料、技术,但修复的“程度”仍是由现场指挥者和实施者共同决定的,而不同的人对保护修复的主观理解又千差万别,这也造成了最终效果的差别。明代计成在《园冶》中开篇即阐明“世之兴造,专主鸠匠,独不闻三分匠、七分主之谚乎?非主人也,能主之人也。”与造园一样,决定一个修复项目成败的关键也是“能主之人”,有时候此人是保护设计师,有时候会是行政管理者,当二者皆不在场时,则由施工者的意图来决定。这些“能主之人”的审美水平在保护修复最终效果呈现中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这恰恰又是无法完全用技术规范来约束的。我国古代建筑史上,砖的出现是比较早的,在“秦砖汉瓦”的时代,烧制砖瓦的技术已较成熟,但受限于物质和经济水平,直到明代才在地面建筑中大规模使用青砖。北方地区开始流行硬山顶建筑,山墙通常用青砖砌筑,南方地区则在重点部位比如仪门采用青砖装饰,且大多经过“磨砖对缝”,工法讲究。
历史价值:清水砖墙自身很难直接承载建筑的历史价值,除非在墙体表面附着有重要历史事件或人物的活动证据,比如战争中的枪弹孔、标语等。因此,近代建筑清水砖墙的历史价值是与建筑整体的历史价值分不开的。由于建筑功能、使用者会不断变化,其价值可能也会随之改变,尤其近代建筑若与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发生关联,在登录为保护对象进行价值评价时,会突出其见证重要事件或人物的历史价值,将其命名为“纪念地”或“故居”。这类建筑若采用了清水砖墙立面,在制定修复方案时,除了要关注艺术价值、岁月价值外,还要考虑历史价值,即重大事件发生或重要人物生活的历史时期,建筑的外观是否已经发生改变。准确的价值认知是确定保护修复目标最重要的前提,近代建筑清水砖墙的价值主要体现在艺术价值、岁月价值和历史价值方面,但价值评估不等于价值的简单叠加,而是要综合评估。
如果清水砖墙表面的覆盖层具有了较高的历史价值或者艺术价值,则同样应该评估覆盖层所具有的岁月价值,综合分析后再确定是否加以去除。经过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岁月价值的评估,可以将清水砖墙表层分为3种状态:有价值的历史覆盖层、无价值的历史覆盖层、有沧桑感的砖墙面层。现实工程案例中,各种不同时期的添加物、不同的材质和保存状况往往会出现在同一栋建筑或同一面墙体中,清水砖墙很难有一个理想的单一状态,因此不能武断的采用单一标准,简单的将外立面恢复到历史上“所谓”价值最高时期的外观,因为这种风格“统一”的外观可能在历史上从未真正存在过。清水砖墙不同部分的价值侧重点有所不同,即使是同一面墙也可以根据价值评估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修复目标和修复方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近代建筑的现场勘察主要包括形制勘察和病害勘察两部分。外立面形制勘察重点关注建筑立面形制风格、立面材质类型、覆盖层材质,同样也要关注结构形式;外立面病害勘察包括墙体缺损、裂缝裂隙、生物侵蚀、风化、空鼓、剥落、泛碱、水渍、烟熏、锈蚀痕迹、人为涂写,以及油漆、涂料、水泥、瓷砖等覆盖,以前修复时采用的不当修复材料和化学防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