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琪鹏)北京市地方标准《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每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至少应有2名专职社会心理指导人才。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社会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健康的社会心态、实现社会有序治理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按照“一基地+多中心+广站点”工作模式,本市将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社会心理服务阵地。据了解,《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以北京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北京市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及站点服务管理运行工作情况为主要基础,重点规范社会心理服务站点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流程和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应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普惠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服务内容将涵盖心理知识宣传与普及、心理指导、心理辅导、社会心态预警分析与预警等。
在硬件配置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功能区布局和功能区设备配置。根据征求意见稿,每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至少应有2名专职的社会心理指导人才。同时,根据服务开展的需求,可向社会招募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志愿者宜从区域医务人员、心理教师、社区工作人员中的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心理专业学生等招募。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是全国首个社会心理领域标准。据了解,《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7日。